以下這篇文章,出自pchome電子報中的「失戀電子報」
作者是水瓶鯨魚,10/27出刊的讀物!!

我的感覺是:「很多時候,喜歡,真的是說不出原因的!就是喜歡!只是,在某些時候~會有那種,"你就是這樣讓我喜歡你"的感覺出現!!」



作者/水瓶鯨魚

你問:「為什麼喜歡我?」
親愛的,你問了一個難題呢。

有人說:「討厭一個人的原因都很明確,但喜歡一個人的理由都很模糊。」像婚姻,通常來自一時頭昏,就結了。

英國作家Graham Greene《愛情的盡頭》寫到某個男人喜歡一個女人,只因她吃洋蔥的樣子,愛上她;我某個男友愛上我,是他遇到我的第一眼,我穿著T恤、破牛仔褲、翹著腳、抽煙並喝著罐裝藍山咖啡。

為什麼喜歡?瞬間,太難分析,統合不出邏輯。
說得冠冕堂皇,不準確;講瑣瑣碎碎,好像不慎重。

可,愛情不都是枝微末節堆積出來的嗎?

另任男友也問過同樣問題,我想很久,伸出指頭誠實比著:「我喜歡你食量大、吃東西有高興的表情、會垃圾分類、有點小氣、會計算哪家超商的衛生紙價錢、悲傷的事第二天就忘記…」

他認為我敷衍,並沮喪,我竟不是因為他的音樂才華被吸引。

才華也許很迷人,但只因才華就會愛上一個人,我應該會愛上一狗票人,包括新生和死去的,但我不認識他們,卻跟你在一起啊。

關於喜歡,男人老在意標題,女人卻沉迷標點符號,唉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霧裡的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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